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试行)
一、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涉水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1项)
1.对首次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开工建设,经检查提醒及时停止违法行为,补办相关手续的,可以不予处罚,但对其进行法律教育、指出违法之处、督促其避免再次违法。
主办: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邮箱:ordossl@163.com
电话(传真):0477-8582224
地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CBD T2 21层
网站标识码:1506000039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