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行政许可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2022年冬季保供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7-09 09:57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打印页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我局受理你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2022年冬季保供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部分地区暂停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的通知》(内水2022〕3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水办〔2024〕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2022年冬季保供工程取水许可申请。

同意你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2022年冬季保供工程以自备水源井地下水作为综合生活取水水源。不考虑输水及净化损失,核定该项目综合生活年取水量0.25万立方米。本项目综合生活用水指标168.06L/(cap·d),用水定额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项目取用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基本同意项目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项目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你公司要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基本同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综合生活污废水0.23立方米/定期拉运至内蒙古振源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综合利用项目对外不设排污口。

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22)、《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的相关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鉴于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我局报送有关材料并申请核验,我局将依据现场核验情况最终核定项目取用水量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你公司应服从鄂尔多斯市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乌审旗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