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水利要闻

鄂尔多斯:一座缺水型城市到节水型城市的华丽转身

发布日期:2023-05-29 11:18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王鹏飞 【字体: 分享:
打印页面
鄂尔多斯地处西北干旱地区,水资源匮乏,是我国缺水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面对缺水现状,鄂尔多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始终坚持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管水、用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动全市各行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由一座缺水型城市向一座节水型城市转变。

鄂尔多斯年均降水量190—3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2000—3000毫米,人均水资源量1318立方米,远低于全国2099立方米和全区2275立方米平均水平。鄂尔多斯立足于本地干旱缺水、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水情,着眼于水资源短缺、水生态脆弱等问题,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围绕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和“四水四定”进行谋篇布局。今年,鄂尔多斯向节水型城市转变方面更是加大了力度,下足了功夫。

强化刚性约束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鄂尔多斯2022年在全区率先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四水四定》方案后,根据配套制定的《鄂尔多斯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方案》,在2023年第一季度提前谋划,全面落实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同时按照《鄂尔多斯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方案》既定的工作任务分工,全面调度推进各责任单位相关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全力加快《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严格用水管理

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要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必须明确提出节水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同时严格审核各项目单位落实节水设施相关制度情况,切实从源头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对全市已申领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含)以上的用水户全部实现计划用水,持续提升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推进全行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在全市5个旗区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基础上,2022年3个旗区(鄂托克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已通过自治区行政验收,目前正在着手迎接国家实地复核抽检工作;深挖农业节水潜力,2023年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争取农业节水资金3000万元,其中2550万元用于沿黄灌区已实施水权置换项目的设施维护及配套,为黄河水滴灌创造条件,450万元用于无定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了中天合创等3家企业参评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标杆企业,同时开展了市级和旗区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型园区的创建工作,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引导重点行业高耗水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

全力推进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

2023年计划完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目前正在与相关院校进行沟通并督促开展节水型高校创建前期工作,保证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下一步鄂尔多斯将继续做好水资源开源节流各项工作,深挖农业农村节水潜力,通过大力推进引黄灌区节水改造、促进农业用水压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等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增效。

推进工业节水改造,通过强化用水强度指标管控、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配合工信部门推动高耗水工业项目节水技改、加快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等措施推进工业项目节水减排。

继续推动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珍惜水、爱护水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动落实合同节水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联络,推动合同节水项目在工业项目上取得突破。

近年来,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2008年我市被列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2013年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目前,全市5个旗区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下一步鄂尔多斯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在信息化建设、节水技术推广、提升全面节水意识上下功夫,以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