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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11-09 15:40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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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持续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我局始终把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全局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1.我局印发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落实到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计划中,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保证了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

2.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协调推进。

3.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报告,定期进行调度,对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科学立法方面

1.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地方性法规立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作用

2.促进水利事业的法治化进程,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立法工作。完成《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切实提升我市水资源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从程序、内容合法性等方面严格审查,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逐条自查。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

1.强化权责清单监管。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权责清单(2023年)的通知》要求和“两优”专项行动成果,及时对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发布,并通过单门户网进行了公示,接社会监管。按照水利部《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认领、办理要素编制和发布工作,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按季度开展了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送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进一步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举措的分工方案》开展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综合一窗”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改革要求,局所有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压缩办理时限76%,市本级所有取水许可证照实现了电子化管理。通过实施“综窗”受理、自助受理、邮寄受理、容缺受理等受理方式,推行函审、视频审等评审形式,落实“跨省通办”、“全市通办”、“呼包鄂乌”互认互办和即办件、承诺制等审批制度。水利行政审批方便程度进一步提升,水利行政审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示”、“双公示”等制度,强化对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启用了水资源管理在线监控、全国水土保持监管管理系统、鄂尔多斯市智慧河湖管理平台等系统平台,推进了涉水监管即“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水利行业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四、依法行政方面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2.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排查、清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查,依法制定、备案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室所发请示和报告类文件全部实行合法性审查机制,由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合法、合规,截至目前2023年我局共依法审查请示和报告类文件36件。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内蒙古伊康东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审查、行政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信访事项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

4.严格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办案流程,规范办案文书管理模式。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配备,引进两名法律专业研究生,完成了4名非水利专业人员水利在职教育,不断充实水利执法专业队伍。

5.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重点涉水领域全面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方式予以推进,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机制。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及使用工作。安排专人加强对平台进行日常的管理,按要求平台录入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

6.加强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深入落实依法管护河湖,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河湖有关难点问题共同推进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有效衔接,形成“河长湖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动共护河湖的铁腕护水新格局,联动机制见行见效。

7.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委、政府统一部署,把切实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涉水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兴水治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域全面排查,精准分类施策,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水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2023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6人次,车辆103车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6起,下达检查意见书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4份,立案41起,罚没款121万元。一是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执法宽松软”问题,在涉水重点领域加大水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全市水行政执法直报统计系统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等。建立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线索台账,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逐渐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报备制度,杜绝出现有案不移、立案不查、查处不严现象发生我局自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对全市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堆砂、洗砂等违法行为。通过全面排查、边查边改,上下联动、专项督导,有效打击和遏制了河道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

8.健全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落实行政应诉人员,指派业务干部和律师代理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认真、及时办理各级各部门转办的各类信件。

五、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学习培训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执法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一是定期组织法治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二是利用宣传栏、网站等渠道,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我局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保障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集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今年3月份,我局举办了《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暨鄂尔多斯市河湖长制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对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案卷评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8月份,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互查互评工作会议,对各旗区报送的2022年办结的29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互评,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素质;9月份在线上举办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11月份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轮训班,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普及宣传水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鄂尔多斯市融媒体、局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今年3月份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了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暨“法律六进”和河长制线上宣传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5月份,在东胜区万达广场开展依法治水与民法典同行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涉水法律的意识的提高,营造了较好的普法氛围。

3.集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今年4月份特邀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月份,特邀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刘芳律师和杨婷凯律师分别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6月份,邀请内蒙古伊康东律师事务所赵广义律师解读了《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8月份特邀内蒙古伊康东律师事务所赵广义律师讲解《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对涉水违法行为的规制》;11月份特邀内蒙古伊康东律师事务所赵广义律师讲解《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内容;将于12月份的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对宪法知识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和宣传画,积极参加司法局和水利厅的宪法讲座和宪法培训。

六、存在的问题

1.组织宣传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法治建设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工作氛围。

2.规范性文件方面。我局虽已建立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备案和清理制度,但缺乏系统的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的外延与内涵把握不准,未能及时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  

3.行政执法方面。水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培训力度不够,不能完全适应水政执法工作要求。

七、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认识,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切实提高对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为抓手,抓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执法监管,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为进一步推进水利系统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强有力支撑。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