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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轮训班

发布日期:2023-11-22 17:15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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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2023年11月10日,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轮训班,特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事业发展中心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内蒙古中之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东刚,内蒙古仲裁协会副会长、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的常驻讲师徐清,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资源保护部闫江鸿进行此次培训讲解。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蔺建铭出席致辞。市水利局水政科、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水利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各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各苏木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数为230余人。

本次培训对《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实务》、《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对《水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案卷分析》进行重点辅导。培训老师以丰富的专业知识,独到的见解让学员们更具体、全面、深刻地了解本次培训的精神内涵,既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又有很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执法人员今后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指明了方向。培训要求,参训人员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增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在执法过程当中做到程序合法、依法执法,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通过这次培训,参训人员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后我局将开展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