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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鄂水许决〔2019〕12号)

发布日期:2019-06-28 11:37 来源:水资源科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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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许决〔201912

 

 

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有限公司东胜区罕台川水源地供水(扩建)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东胜区罕台川水源地供水(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的请示》(供水发201910)已收悉。201879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有限公司东胜区罕台川水源地供水(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东胜区罕台川水源地供水(扩建)工程取水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一、该工程是在罕台川东胜区备用水源工程基础上扩建,原供水规模0.8万立方米/日。20177月,原鄂尔多斯市水务局以鄂水发〔2014165号批复了罕台川东胜区备用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于201612月颁发了取水许可证(取水(鄂)字[2016]006号),许可水量292万立方米/年。

二、基本同意该供水(扩建)工程取水水源为罕台川水源地地下水,取水地点为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及展旦召苏木水泉子村罕台西村一带,新增取水规模1.8万立方米/日。规划水平年,考虑2.0%配水厂自用水量和8.0%水源地到配水厂沿程损失,年取水量949万立方米(日取水量2.6万立方米)。

取水方式采用管井形式抽取承压水,管井沿河道走向布置16眼机电井(其中12眼运行,4眼备用),井深220米,井径300毫米。各水源井水源通过输水管道串联汇集后,经泵站加压,将水源输送至东胜城区自来水厂。

三、同意报告中提出的退水方案。该工程性质为供水工程,其取、供水过程中不存在退水;根据东胜区排水工程规划,东胜区污水处理及水质净化工程已实现行政区全覆盖,经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城区景观用水、道路浇洒用水、绿化用水及电厂用水等。

四、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水质分析标准。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中节水减污和水资源保护措施。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七、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八、该供水工程为已运行工程,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本决定书下达30日内,向我局报送有关材料,申领取水许可证。鄂尔多斯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达拉特旗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19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