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决〔2019〕7号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焦技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你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焦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鄂华冶字〔2018〕102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焦技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以一期水权转让黄河干流水指标为生产用水水源,以园区自来水为综合生活用水水源(现状使用1眼自备水源井地下水,待园区自来水管网接入本项目区后调整为自来水)。生产考虑8%、综合生活考虑3%处理损失,核定本项目取水总量为42.96万m3/a,其中生产取黄河水38.28万m3/a,生活取自来水(地下水)4.68万m3/a。
二、基本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水质分析标准。主要水质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的水质要求。
三、该项目自身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和熄焦补水。本项目对外不设排污口。
四、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技术标准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转发黄委进一步加强内蒙古黄河水权转让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8〕115)号的要求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五、若该项目的规模、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六、该项目为已投产项目,业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决定书下达30日内,向我局报送有关材料,申领取水许可证。鄂尔多斯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鄂托克旗水利局、鄂托克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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