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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2-07-20 15:51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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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立足水利事业工作实际,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根据市旗区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要点内容分解》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一是继续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根据人员变动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的成员,组成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水政科,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二是明确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年度报告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三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并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常抓不懈。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详细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落实到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计划中,并以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和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深入贯彻学习。二是集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干部职工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作为为普法重点内容进行集体学习;设置专职人员管理我局无纸化学法平台,督促所有干部职工合理安排时间,开展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教育,对任职干部进行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重

大决策法定程序。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积极探索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点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中的让法律顾问团队体现实力和成效;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文件报送、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4.加强部门职能履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巩固“综合一窗”改革成果。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出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84件,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90余次,办结149件。所有事项全部按时办结;二是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工作。开展了政务数据共享事项、容缺受理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的梳理认领编制发布工作,认领编制发布政务数据共享事项9项,梳理公布适用容缺受理事项10项、材料10件,梳理公布行政审批证明材料1件,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项,开展了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的宣传引导活动,提升中介超市入驻率,推进了“一网选中介”。组织了“视频审查”会议,实现了“全程网办”,推进了“一网通办”改革;三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优化了取水许可证办理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市本级取水许可全部实现电子证照管理,上半年市本级发放电子取水许可证15个。取水许可承诺制管理正在推进中;四是“四办”工作有序开展,“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全面开展。我局所有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按照“一网通办”改革,深入推进“一网办”工作。“蒙速办·掌上办”工作有序开展。“蒙速办·一次办”上半年受理4件,办结4件。“蒙速办·帮您办”制定了局代办帮办方案,明确了代办帮办人员,印发了项目涉水行政审批政策宣传册,配合政务服务局开展了“入园暖企”宣传活动,推进了重大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代办帮办工作;

5.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公示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等工作统筹开展,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今年上半年开展“双随机”抽查一次,分别抽查了4家企业,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使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6.深化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抽调全市水利系统2019年至2022年24卷已结案水行政处罚案卷,评出优秀卷宗14卷,案卷评查工作为我局整治监督执法宽松软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7.加强与旗区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协调,加大执法监管巡查力度。出重点案件查处,重点偷排水、无证取水、批用不否、超批复用水、违规供水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非法弃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破坏水利工程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整治。

8.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执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提交审议

9.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完成了工作任务的调度,并按月在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调度平台进行填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通报问题自查整改3个,完成整改并销号3个。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督查报告自查整改问题3个,完成整改并销号3个。市委五届八次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优化营商方面),反馈问题2个,完成整改并销号1个,正在整改1个。

1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问题整改。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水政执法支队结合执法实际工作,将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开展;二是加强对水利执法人员的培训。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参加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另外,5月中旬,我局组织举办了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和行政执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违规用水和地下水超采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违规取用水和地下水超采问题715个,已整改353个,整改率49%;四是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配合水土保持科开展2022年市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集中约谈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33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开展2019年至2020年水利部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遗留问题整改销号工作,152个遗留问题已通过自治区水利厅销号106个;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巡视发现的29个项目,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4000万元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五是全面排查监督执法是否存在宽松软对全市各旗区2019至2021年涉水案件全面排查梳理,2019至2021年全市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查处涉水案件386起(2019年38起、2020年92起、2021年256起),其中水保案件64起,水资源案件235起,河道案件87起,累计罚款1206万元 。已完成整改结案354起,未结案正在整改中32起;上半年市本级立案查处25起违规取水案件,下达处罚决定24正在调查1个,罚款186万元针对偷排水、无证取水、批用不符、超批复用水、违规供水问题进行全市大排查六是信访举报案件处理情况通过实地调查,依法完成处理“棋盘井镇阿尔克图嘎查周边煤矿大量开采导致该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匮乏,牧民房屋和草场出现开裂现象伊泰集团打井及建地下水库造成当地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和“乌兰镇德日索嘎查牧区地下水超采严重”等信访举报案件。

11.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八五”普法宣传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利用第三十“世界水日”,第三十“中国水周”的节点,在市党政大楼、市政务服务和T2办公大厅通过播放宣传短视频、摆放宣传展板,张贴主题宣传画等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和包联村进行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解读水法、科普节水知识和发放宣传手册、纪念品等方式,增强了广大群众水优惠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企业及基层一线,分别对用水企业东胜区博源豪生大酒店、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恒泰煤炭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宣传,向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法律法规知识咨询问答等宣传活动;四是设计“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卡通吉祥物并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动漫短视频,利用卡通吉祥物对条例进行生动解读,以喜闻乐见的方式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普法成效,推进依法治河管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本次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9块,制作宣传标语5多条,发放宣传画册2000多份,宣传纪念品400多份。

二、存在问题

1.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问题。

2.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制定过程的公众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有待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

4.执法规范化程度亟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力度存在一定欠缺。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加大对“八五”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整改任务。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以及违反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 河湖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曝光问题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违规取水问题政治和河道问题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法治工作,抓紧抓实党的建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