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修订通过,并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施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水政〔2022〕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促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举措》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全天(5月17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鄂尔多斯市爱之蒙迎宾酒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团结路金财大厦,电话0477-8169333)
二、培训内容
1.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贺伟,鄂尔多斯市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2.新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的影响(王弈博,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3.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时代水政执法工作(段来义,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三、培训对象
各旗区水利局(1-2人)、农牧综合执法支队(1-2人保)、乡镇综合执法局(3-4人)执法工作人员,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2人)
四、培训形式
集中授课。邀请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由相关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以案释法讲解。
五、培训要求
1.确保培训质量。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丰富培训形式,将集中讲授、现场教学等方式相结合,确保培训质量。
2.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勤制度,培训期间,把纪律作风贯穿培训全过程,学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严格经费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强化培训统筹协调,厉行节俭,勤俭办班。
六、其他
1.培训期间,所有人员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才能正式参加培训。
2.请各相关参训单位及时组织报名工作,于2022年5月16日之前填写报送报名表至sljszk2315@163.com邮箱。
3.培训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如无需住宿请备注说明。
联系人:高艺苑 0477-8533599 18044738969
张小峰 13948178336
邮箱:ordossl@163.com
电话(传真):0477-8582224
地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CBD T2 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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