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鄂尔多斯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市水务局网站(www.ordossl.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鄂尔多斯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1号,邮编:017000,电话:0477-8322897,传真:0477-8322897,电子邮箱:ordosslxx@sohu.com)。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机构和制度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加大投入,完善局门户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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