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开展《延续和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印发背景: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做好市辖区内相关取用水户及时办理延续和换发取水许可证的工作,印发此通知。
依据法律法规及文件:《黄委关于开展延续和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的通知》(黄水调〔2020〕65号)
工作要求:
我局及时转发有关文件至各旗区水利局,并随文下发了2020年需延续和换发取水许可证项目名录,要求各旗区水利局督促各换证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换证准备工作,按时申报有关材料。
各取用水在申报延续和换发取水许可证过程中,按照分级审批的权限,市级、旗级水利局加强与各换证单位沟通协调,指导各换证单位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对其取水用途、取(退)水量、计量设施安装与运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取水工程核验意见文书,在内蒙古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延续和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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