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你公司利用大唐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废渣建设2×48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鄂尔多斯市通世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大唐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废渣建设2×48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大路新区东工业基地。2012年4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通世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大唐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废渣建设2×48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核准的通知》(内经信投规字[2012]239号)对项目进行了核准。项目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3年6月竣工试运行。
二、同意你公司利用大唐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废渣建设2×48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以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为生产取水水源,以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为生活取水水源。
考虑输水管网损失和调节池蒸发损失后,批复项目年取水量144.81万立方米,其中生产年取水139.76万立方米,综合生活年取水量5.05万立方米,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项目单位产品耗水量0.33m3/t,综合生活用水指标136.33L/(cap·d),符合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要求。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质分析标准,生产用水水质指标符合《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生活用水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主要水质指标符合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四、基本同意项目生产污废水经厂区污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本项目生产用水,综合生活污废水及化验废水年产生4.29万立方米退至大路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利用,项目对外不设排污口。
五、基本同意项目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项目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六、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七、该项目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和传输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实时取水信息传至市级平台。
八、你公司应服从鄂尔多斯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准格尔旗水利局和准格尔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批复文件附水资源论证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备案。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如黄河水调等调水方案和计划等。
九、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报告,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邮箱:ordossl@163.com
电话(传真):0477-8582224
地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CBD T2 21层
网站标识码:1506000039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