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
2×60MW机组项目取水许可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你公司2×60MW机组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汇能集团蒙南发电有限公司2×60MW机组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2003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鄂尔多斯市蒙南热电厂2×60MW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03]636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我局首次于2009年对该项目颁发取水许可证, 2015年和2019年分别延续并换发了取水许可证。2020年1月2日,伊金霍洛旗能源局以“伊能局发〔2020〕1号”批复该项目由燃煤锅炉发电技改为燃气锅炉发电。由于项目生产工艺及用水单元发生了变化,为此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
二、同意你公司2×60MW机组项目以㹀牛川地表水为生产取水水源,以㹀牛川沟谷潜水为生活取水水源。
考虑输水管网损失后,批复项目年取水量219.57万立方米,其中生产年取水215.93万立方米,综合生活年取水量3.64万立方米,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项目单位产品耗水量2.69m3/MW·h,综合生活用水指标172.09L/(cap·d),符合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要求。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质分析标准,主要水质指标符合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四、基本同意项目生产、综合生活污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绿化及生产用水,项目对外不设排污口。
五、基本同意项目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项目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六、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七、该项目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和传输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实时取水信息传至市级平台。
八、你公司应服从鄂尔多斯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伊金霍洛旗水利局和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批复文件附水资源论证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备案。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如黄河水调等调水方案和计划等。
九、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报告,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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