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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鄂尔多斯市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3 09:15 来源:水资源科 作者:郝蓉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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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鄂尔多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同意,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和市统计局对各旗区2019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2014年,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鄂府发〔2014〕36号),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4项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旗区,并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2019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鄂水发〔2019〕354号),并对各旗区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开展了考核。各旗区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推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经考核办核查、“四不两直”现场检查,并结合各旗区政府综合自查情况,对9个旗区2019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9个旗区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鄂托克前旗考核等级为优秀;东胜区、达拉特旗、杭锦旗、康巴什区和乌审旗考核等级为良好;准格尔旗、鄂托克旗和伊金霍洛旗考核等级为合格。
从目标完成情况看,2019年度全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基本完成。9个旗区用水总量为15.2833亿m3(不含再生水用水量),完成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为30.66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2.13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52,完成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4.60%,达到年度控制目标。
从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看,各旗区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计划用水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地下水、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管理,落实水生态治理和修复措施,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加精细化。
虽然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取得明显进展,但部分旗区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水资源配置不够优化,疏干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不足;二是机电井规范化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取用水监管力度不够,违规取用地下水企业整改进度缓慢,违规取用水资源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水功能区、地下水管理等制度执行仍不够到位;五是水资源计量监控及信息化管理支撑能力依然不足,特别是农业用水计量和监控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六是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河湖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各旗区人民政府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改进措施,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