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起全市涉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转由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承担。由行政审批大厅一窗受理,一口送达。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工作由行政审批科牵头推进,行政审批科派员全程协调、监督、参与。办结后由行政审批科最终出件,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生效,并通知办事人取件。
全市涉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3项,包括: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2、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3、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4、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7、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9、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1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11、取水许可。1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全部业务已进驻市政务服务局,办公地点在乌兰木化湖南岸兴泰商务广场CBD楼T1T2裙楼4层B区市水利局窗口。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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