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水务(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7月下旬自治区水利厅派出3个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区10个盟市的1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建设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你局(单位),并就做好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问题整改。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情况等方面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个别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存在较大缺陷。你局(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旗县(市、区)水利部门组织项目法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二、限期整改落实。要责成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处。
三、加强自查自纠。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排查本区域在建工程项目,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四、严格建设管理。主管部门要履行好项目监督管理职责,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好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首负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质量安全。
联系人:王家福 (0471)5259621
电子信箱:nmgsltjs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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