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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1 14:48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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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函﹝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至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坚持依法依规,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1.建立基本支出预算盘活机制,按照部门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工会会费、职工福利费等项目的支出,年底前按照计划全部列支完毕,对于年底前仍未列支形成结余的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务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原则上由市财政收回,不予办理结转。         

2.务必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拨付进度,绝不能集中在第四季度突击支出。

二、 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预算支出审批程序

1.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办公用房装修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单位2025年一般性支出预算不得突破2024年预算数。

2.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的预算资金、预算科目、项目用途执行预算,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

三、提高资金效益,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自评等工作,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认真组织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切实做到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

四、强化性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局属各二级单位接到预算批复后,需要将预算报告及时公开在局本级门户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的报表由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导出,不得随意变更,没有内容的要列出空表并作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并应当编制目录,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密内容除外)应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请局属各二级单位切实履行单位预算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强化预算信息公开并做好相关绩效考评工作。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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