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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09 15:17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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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620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78万元。主要用于列入自治区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内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解决2022年自治区反馈饮水氟超标问题。

二、具体分配

根据各旗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列入自治区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情况和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氟超标问题情况。将2022年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78万元分配准旗253万元,受益农牧民1060人;分配达旗859万元,受益农牧民9688人;分配东胜292万元,受益农牧民651人;分配鄂旗562万元,受益农牧民3480人;分配鄂前旗282万元,受益农牧民1426人;分配乌审旗162万元,受益农牧民1156人;分配杭锦旗68万元,受益农牧民207人。

 

  

 

2022年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表

 

旗区

分配资金

建设工程(处)

受益人口(人)

准旗

253

1

1060

达旗

859

4

9688

东胜

292

2

651

鄂旗

562

4

4280

鄂前旗

282

2

1426

乌审旗

162

2

1156

杭锦旗

68

2

207

合计

2478

17

18468

 

公告单位: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公告时间: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9日(10天)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477-8528771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CBD-塔2-2311办公室

邮箱:eedsslk@126.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