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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四定推动鄂尔多斯水利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12-01 10:22 来源: 作者:曹继鹏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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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践行节水优先方针,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深度节水控水,全力打造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积极探索水资源短缺地区高效节水之路,保障鄂尔多斯水安全。

突出规划引领。鄂尔多斯市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编制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规划,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提出水资源高效利用、全面节水及科学管理的布局和方案。加强专项规划支撑,坚持以水定规模、定项目,对市煤电基地开发、建设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均进行专项规划,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各工业园区也逐步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此工作基础上,我市率先在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并配套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方案》,以充分发挥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作用为目标,围绕水资源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和“四水四定”进行谋篇布局,基于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用水结构不合理等现状,通过深度节水控水,挖掘节水潜力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确定20252030年鄂尔多斯市分旗区、分水源、分行业水量控制指标及“人、城、地、产”发展控制规模。

落实四水四定。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农牧业生产、工业发展、城市发展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保护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细化分解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健全市、旗(区)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非常规水源。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同时,减少地下水的开采,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城市园林绿化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和人工造雪;新建、改建、扩建火力发电、纺织、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取用地下水。针对各旗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两个《方案》的实施方案,为鄂尔多斯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水四定”是推进鄂尔多斯市改革创新的现实选择、是解决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瓶颈制约的迫切需要。新阶段新形势下,有关各方务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实施四水四定,乘势而上、主动作为,积极为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经验和新成果,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