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决〔2019〕1号
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矿(0.60Mt/a露天)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矿(0.60Mt/a露天)技术改造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0.60Mt/a露天煤矿项目取水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一、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矿(0.60Mt/a露天)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该项目于2011年4月由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关于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内煤局字〔2011〕149号)予以批复,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投产。
二、同意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0.60Mt/a煤矿项目取用煤矿自备水源井井水作为项目生产和综合生活取水水源。经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生产考虑8.0%的损耗,综合生活考虑5%的损耗,生产按年运行330天、综合生活按365天计算,工程合计总取水量8.95万m3/a,其中:生产取水6.53万m3/a,综合生活取水2.42万m3/a。
三、同意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该项目综合污废水经吸污车拉至鄂托克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年退水量2.07万m3,无外排水量,对外不设排污口。
四、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水质分析标准。主要水质指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你公司要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末梢水水质符合人饮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中节水减污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七、该项目为已投产项目,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向我局报送核验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鄂尔多斯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鄂托克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文件报送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鄂托克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备案。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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