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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鄂水许决〔2018〕138号)

发布日期:2018-12-28 16:11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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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许决〔2018138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60t电石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60t电石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的请示的请示》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60t电石项目取水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一、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60t电石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于20128月开工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60t电石项目》(内经重点字200929)予以备案。

二、同意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60t电石项目取用黄河水作为项目生产取水水源,取水指标通过盟市内二期水权转让工程取得;取用西苑公司自来水作为项目生活取水水源经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生产考虑10%的水净化处理及输水损耗,生活考虑3%的水净化处理损耗,生产按年运行333天、生活按365天计算,项目合计总取水量63.76m3/a,其中:生产取水59.62m3/a,生活取4.14m3/a

三、同意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该项目清净下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内蒙古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高盐水处理工程,退水量8.9m3/a;生活污水排至棋盘井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回用,退水量3.2m3/a。该项目合计退水量12.1m3/a,全部回收处理利用,对外不设排污口。

四、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水质分析标准。主要水质指标符合《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中节水减污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和在线传输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实时取水信息传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线监测平台。

七、该项目为已投产项目,属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手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向我局报送核验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鄂尔多斯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鄂托克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文件报送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和鄂托克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备案。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   

                                                2018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