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水利行业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依据《2021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鄂尔多斯市招标投标指标表现》《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内政发〔2022〕4号)《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鄂党办发〔2022]5号)《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2022年招标投标指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函》等文件,我局按照《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关于招投标投诉(举报)处理每周通报制度开展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13日—9月20日,全市水利招投标项目为0,无招投标投诉(举报)。
从工作过程看,各科室、旗(区)相关部门基本能够落实招投标诉讼相关要求,切实确保每一个招标投诉处理都可以形成招标投标(举报)处理统计表,并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实现预警常态化。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旗(区)相关部门要将完善招标投标诉讼处理机制作为优化我市水利行业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受理通知书发放、作出处理决定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确保依法依规行政。
(二)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每周通报制度。原则上每周一统计正在处理的招标投标投诉(举报)事项及进展情况,发现超期或即将超期的情况立即进行通报,并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实现预警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