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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对鄂尔多斯市淤地坝安全运用汛前大排查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20-05-18 10:17 来源:运行管理科 作者:孙海军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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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月7日至5月1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统一部署下,水利厅8个排查工作组分别对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达拉特旗、杭锦旗383座骨干淤地坝和中型淤地坝安全运行进行了大排查,市旗两级水利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人共同参与排查工作。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淤地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情况、淤地坝日常隐患排除、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情况和工程缺陷等情况。

淤地坝多数分布在丘陵沟壑、交通不便、条件恶劣地区,8个工作组不辞辛苦、不惧艰险、不怕风吹日晒,逐坝深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对5个旗区的内业资料进行了检查。5月14日,在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召开了排查工作反馈会议,8个工作组分别反馈了排查意见,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副处长李禾、水保站副站长王瑞军、水政总队副调研员李武世、水科院副院长王顺分别作了指导发言,市旗两级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问题整改表态发言。
     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副处长李禾强调,各旗区要高度重视淤地坝排查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存在的问题要分类限期完成整改,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工程维修除险的方面问题要立即组织开展实施,功能改变的问题要尽快组织报废销号,2020年6 月 10 日前各地要完成整改工作。市旗两级水利部门要举一反三,继续加强淤地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平稳度汛。自治区水利厅也将针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研究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最后,李禾同志对做好淤地坝除险加固、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