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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内设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2-07-05 15:58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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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议组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档案管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全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设科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评审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四)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工作。指导水土保持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工作,指导水土流失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状况的鉴定工作。按规定权限评审水土保持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负责项目检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活动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管和防治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指导实施返还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重点推进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

(五)农牧水利科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按规定权限评审重点农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牧区水利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审核旗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科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慈。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鄂尔多斯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权转让和交易工作。

(七)运行管理监督科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僧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淤地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八)水旱灾害防御科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早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九)行政执法科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公文合法合规性审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旗区水事纠纷。牵头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十)河湖管理科

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水文部门,共享水文水资源等信息和情报预报。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科

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在线审批事项办理。承担机关“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