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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5 15:06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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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持续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我局印发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落实到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体


学习计划中,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保证了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

2.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协调推进。

二、科学立法方面

1.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聘用伊康东律师事务所,保障了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印发行政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中的作用。

2.促进水利事业的法治化进程,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立法工作。推动《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出台,切实提升我市水资源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从程序、内容合法性等方面严格审查,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逐条自查。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等文件,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权责清单(2022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等清单,并依托一体化平台,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推进了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定期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查工作。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进一步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综合一窗”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改革要求,局所有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压缩办理时限76%,市本级所有取水许可证照实现了电子化管理。通过实施“综窗”受理、自助受理、邮寄受理、容缺受理等受理方式,推行函审、视频审等评审形式,落实“跨省通办”、“全市通办”、“呼包鄂乌”互认互办和即办件、承诺制等审批制度。水利行政审批方便程度进一步提升,水利行政审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示”、“双公示”等制度,强化对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启用了水资源管理在线监控、全国水土保持监管管理系统、鄂尔多斯市智慧河湖管理平台等系统平台,推进了涉水监管即“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水利行业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四、依法行政方面

1.严格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办案流程,规范办案文书管理模式。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2.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重点涉水领域全面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方式予以推进,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机制。

3.加强执法培训。今年,我局举办了《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暨鄂尔多斯市河湖长制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对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案卷评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能力。

4.加强重点领域涉水案件的水行政执法。深入落实依法管护河湖,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河湖有关难点问题共同推进。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执法宽松软”问题,在涉水重点领域加大水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全市水行政执法直报统计系统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建立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线索台账,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逐渐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报备制度,杜绝出现有案不移、立案不查、查处不严现象发生。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以案促改工作”已取得实效。三是五大任务涉及到执法的问题是“严肃查处河道采石、采砂、倾倒垃圾、开垦河滩地等违法行为”,我局自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对全市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堆砂、洗砂等违法行为。通过全面排查、边查边改,上下联动、专项督导,有效打击和遏制了河道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

6.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及使用工作。安排专人对平台进行日常的管理,按要求将平台需要录入的内容进行了录入工作。同时,严格按平台要求对平常的执法案件进行了一一录入,强化了对执法案件的有效正规管理。

7.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落实行政应诉人员,指派业务干部和律师代理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普法宣传方面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普及宣传水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鄂尔多斯市融媒体、局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今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了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暨“法律六进”和河长制线上宣传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涉水法律的意识的提高,营造了较好的普法氛围。

2.加强本系统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内容。

3.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的专栏,全面完善内容,及时更新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动态。

六、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认识,追赶超越,对标先进,提高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为抓手,抓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执法监管,稳步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39月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