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按照水利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活动主题
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
三、主要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聚焦新阶段水利事业发展,全面启动主题宣传。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力保障。
1.线上启动仪式
时间:3月22日上午09:30-09:40
内容: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发表讲话并宣布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宣传培训讲座
时间:3月22日上午09:10-10:40
内容: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宣传培训。从立法背景和意义,重点亮点制度以及法律规定的实践应用做法、各部门职责等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进行全面分析解读。
参加人员: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委办局、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全市农村社区的村民居民,各旗区对应部门的干部、职工。
3.围绕“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推动我市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相关单位进行发言
时间:3月22日上午10:40-11:40
内容:录制好并线上播放。
(1)各单位根据本行业领域,介绍本部门在推进黄河保护过程中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2)各单位围绕黄河保护工作职责,介绍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及进展如何;
(3)围绕《黄河保护法》即将开展哪些宣传活动;
(4)围绕本职工作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公民和企业的建议和倡导等。
4.活动总结及闭幕
时间:3月22日上午11:40-12:00
内容:通过线上直播方式,由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法治工作负责人就“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意义及后续安排发表总结讲话。
5.线上参加人员: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委办局、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全市农村社区的村民居民,各旗区对应部门的干部、职工。
(二)线上线下同步推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1.新闻宣传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在主流媒体发表纪念性文章,组织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播放公益广告。(牵头科室:办公室)
2.网络宣传
将宣传报道的开展、组织和成效的动态,及时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将宣传进展成效等信息成果报送至水利厅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不断扩大网络宣传的覆盖面。(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水政科)
3.社会宣传
在T2办公大楼、政务大厅和政府办公大楼利用横幅标语和电子屏幕播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标语及通过移动手机客户端推送宣传短信等。(牵头科室:水政科)
(三)实施普法“六进”,开展多领域专题宣传。
依据宣传节水改造,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水利科技发展,智慧河湖等内容,一是进单位方面: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和水法律法规纳入全年重点普法清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计划中。二是进学校方面: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确定辖区一所学校,通过发放宣传纪念品、现场讲演和观看公益宣传短片等,提高学生们节水意识,将普法的种子栽植与孩子们的心中。三是进企业方面: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典型案例曝光问题专题学习,围绕地下水超采治理、违法采砂等重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四是进乡村方面:在帮扶村对广大村民进行节水知识、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提供生活上的帮扶。五是进机关方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能力。六是进社区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节水常识,生活小技能,开展节水、水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牵头科室:水政科、责任科室:机关党委、河湖科、水资源科、水保科、运行科、执法支队)
(四)宣传工作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视台、报社进行相关报道,配合水政科完成线上宣传启动仪式,按照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机关党委:负责进乡村开展普法和水周宣传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在帮扶村进行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纪念品。对节水知识、《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四水四定”等进行宣传和现场解答。
3.水政科: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负责线上宣传启动仪式、征订宣传资料和宣传纪念品、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负责进校园和社区开展普法和水周宣传活动。
4.执法支队:负责进企业开展普法和水周宣传活动,会同河湖科、水资源科、水保科、运行科等深入企业开展节水和水法律法规、《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四水四定”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座谈和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5.旗区水利局: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世界水周”“中国水日”普法宣传工作,细化活动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相关科室要把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区将本次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和照片等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水政科邮箱sljszk2315@163.com。
联系人:格日乐塔娜 电话:13624775010
联系人:任 帅 电话: 18247706655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3年 3月15日
邮箱:ordossl@163.com
电话(传真):0477-8582224
地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CBD T2 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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