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经局党组讨论,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现予以下发。希望你们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1年5月25日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1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如皋建设,争创“法治建设先进单位”,为实现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利法治保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雷·斯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采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级调研员
张海滨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 伟 党组成员(副处级)
斯琴格日勒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斯仁闹日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日升 党组成员(副处级)
王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布 和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蔺建铭 党组成员、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 温卓君 总工程师
班 君 总经济师
宋 春 办公室主任
丁占华 计划财务科科长
万小刚 水利工程建设科负责人
张 强 水土保持科负责人
姜 华 农牧水利科科长
奇 凤 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杨 敏 运行管理监督科负责人
格日乐塔娜 水政科科长
孙海军 河湖管理科负责人
武二喜 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人
赵学森 行政审批科科长
李锦昉 机关党委负责人
李怀清 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二、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做好学法用法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半年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完成情况(牵头科室:水政科、机关党委)
2.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政府相关政策制度等,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以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牵头科室:水政科、机关党委)
3.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环境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饮用水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法律知识,开展《国家安全法》、《反恐主义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的深入宣传,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好对《鄂尔多斯市农村牧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等进行、宣传教育(牵头科室:水政科、办公室)
4.继续做好全局机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努力推进法宣在线学习的参考率和合格率;4.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加法治知识在领导干部培训、考试中的比重,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牵头科室:水政科、机关党委)。
三、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督导力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牵头科室:水政科、行政审批科)
2.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牵头科室:水政科)
3.统筹推进依法防控工作,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高效规范地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提升我局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
4. 强化信访处理工作。继续规范信访程序,完善信访案件研讨、信访群众依法引导等制度和办法,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对信访反映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
5.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事件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牵头科室:水政科、机关党委)
6.继续加强全市水利系统执法人员各项培训,侧重学用结合,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责任追究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牵头科室:水政科、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并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牵头科室:水政科)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创新和完善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牵头科室:水政科、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官方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等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政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各项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牵头科室:办公室)。
五、完善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工作。
1.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局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确保真实、完整、规范(牵头科室:水政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2.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与司法局等部门对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牵头科室:水政科)
3.加强联动执法,完善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协调配合机制(牵头科室:水政科、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牵头科室:水政科、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将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口、信用鄂尔多斯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牵头科室:水政科、行政审批科、办公室)
6.继续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重大合同的审查、疑难复杂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代理等方面作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的重大作用(牵头科室:水政科、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项目 |
目标管理责任内容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考核科室 |
组 织 领 导 |
1、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位置,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法制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
6 |
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未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扣2分;2、未制定本年度《计划》;年终无工作总结,缺一项的扣2分; 3、单位未建立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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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水政科 |
2、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到位和组织机构健全,配有专抓法制政府建设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度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台帐资料齐全、专人负责。 |
5 |
1、无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工作不力各扣2分; 2、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台帐资料内容不齐全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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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水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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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贯彻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和交办的有关事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常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全年根据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向局汇报本单位履行法制政府建设职责的情况。 |
8 |
1、未及时完成局交办的有关事项,有一起扣2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少一次扣2分; 3、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汇报工作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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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水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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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目标管理责任内容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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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目 标 |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
10 |
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缺任一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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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科、水政科 |
2、加强对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 |
10 |
1、全年少于5次执法检查,少一次扣1分;全年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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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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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提高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
10 |
1、全年无普法教育计划扣2分;2、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3.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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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办公室水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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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按照行政机关应诉规定,规范和改进应诉工作。 |
5 |
1、受理行政复议不及时,扣2分; 2、行政复议未按期限回复,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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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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