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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06-10 10:32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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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水许可证核发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四、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查等特殊环节)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收费依据:

七、受理范围:根据原取水许可证核发层级确定,向原取水许可证核发部门申请办理。

八、申请材料:(无容缺受理材料)

1.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原件1份;

2.取水许可证1份;

3.延续取水申请书2份;(审批制)

4.水平衡测试或用水合理性分析报告10份;(审批制)

5.内蒙古自治区取水工程自核验承诺表3份。(承诺制)

九、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存在特殊环节)→决定→办结

十、办理形式及地点:

1.线下: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309-323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线上: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

网址:https://zwfw.nmg.gov.cn/?record=istrue

十一、预约方式及途径:

1.现场预约: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导询台;

2.电话预约:0477-8582500;

3.微信公众号:关注“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事”,选择“办事预约”进入“在线预约入口”进行预约。

十二、领取方式及地点:

1.自取: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出件窗口;

2.邮寄:按照申请人提供地址政务专递邮寄。

十三、咨询方式及途径:

电话:0477-8581264;

现场: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308室。

十四、办理流程图(见附件)


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事项办事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