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动态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分类确定,是指分类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并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这是项动态管理活动,当涉密岗位涉及国家秘密密级、数量等发生变化,或者涉密岗位调整时,要及时调整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并做好登记。
保密审查,是指涉密人员任(聘)前应经过严格审查,已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要定期进行复审。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基本条件和禁止条件进行审查,还要对其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教育培训,是指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机关单位应根据涉密岗位的工作性质、涉密范围和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对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形势、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在岗保密教育、出国(境)前保密教育、参加外事活动前保密教育、参加重要涉密会议或活动前保密教育。涉密人员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的内容留存。
日常监管,是指机关单位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制度以及执行保密纪律情况考核等,对涉密人员进行管理。机关单位在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时,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补充相关内容或组织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工作人员临时参与涉密工作的,也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承担的安全保密责任和应遵守的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涉密人员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时,必须及时向机关单位报告。机关单位发现涉密人员有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国家安全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离岗离职脱密期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清退个人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将之作为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的条件。二是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与所在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离岗离职后应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等情况确定脱密期,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因私出国(境),不得擅自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权益保障,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依法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通过多种措施,保障涉密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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