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经局党组讨论,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现予以下发。希望你们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0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国务院《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贯彻执行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 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采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 伟 局党组成员
斯琴格日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斯仁闹日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日升 局党组成员
王 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布 和 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付挨印 调研员
张振恩 副调研员
赵 军 副调研员
成员: 班 君 总经济师
温卓君 总工程师
宋 春 办公室主任
丁占华 计划财务科科长
巫美荣 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吕永光 水土保持科科长
姜 华 农牧水利科科长
奇 凤 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田小强 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孙海军 运行管理监督科科长
格日乐塔娜 水政科科长
高海燕 河湖管理科科长
赵学森 行政审批科科长
武二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怀清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局长
张 强 水政水资源执法局局长
二、健全决策机制,有效保障行政决策质量
1.全面实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牵头科室:水政科及相关科室)
2.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局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落实措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牵头科室:水政科)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我局网站建设成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充分听取公众尤其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公开发布决策方案、决策依据,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牵头科室:水政科及相关科室)
4.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要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重大合同的审查、疑难复杂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代理等方面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服务质量。(牵头科室:水政科)
5.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强化法治政府督查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计划和督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牵头科室:水政科)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前的审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牵头科室:水政科)
2.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对规范性文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牵头科室:水政科)
3.深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通报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牵头科室:水政科)
四、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权责清单”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度,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对照已建立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明确本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科室:水政执法局、水保执法局)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记录规则和记录程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法制审核范围和具体标准,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牵头科室:水政执法局、水保执法局)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牵头科室:水政执法局、水保执法局)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按照行政机关应诉规定,规范和改进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牵头科室:水政科)
2. 强化信访处理工作。继续规范信访程序,完善信访案件研讨、信访群众依法引导等制度和办法,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对信访反映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完善新闻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牵头科室:办公室)
4.自觉接受依法监督。自觉接受党风党纪政纪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监督,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牵头科室:水政科、办公室、水政执法局、水保执法局)。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化管理,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有效衔接。(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3. 深入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组织对“双随机”抽查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科室:水政科、行政审批科)
七、加大教育培训,全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法活动。
以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牵头科室:水政科、办公室、机关党委)
2.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和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年举办法治培训讲座不少于两次,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不少于15天,其他公务员学法培训不少于40小时。(牵头科室:水政科、水政执法局、水保执法局)
3.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责任科室:水政科、水政执法局、水保执法局)
附件2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项目 |
目标管理责任内容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
扣分 |
考核得分 |
组 织 领 导 |
1、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位置,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
6 |
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未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扣2分; 2、未制定本年度《计划》;年终无工作总结,缺一项的扣2分; 3、单位未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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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到位和组织机构健全,配有专门法治政府建设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资料齐全、专人负责。 |
5 |
1、无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工作不力各扣2分; 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资料内容不齐全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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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明。年内自行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检查不得少于2次。 |
6 |
1、本部门未层层落实综治责任,发现一例扣2分; 2、未按规定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或无自查记载的,每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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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贯彻市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和交办的有关事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常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全年根据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向局汇报本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的情况。 |
8 |
1、未及时完成局交办的有关事项,有一起扣2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少一次扣2分; 3、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汇报工作少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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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目标管理责任内容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
扣分 |
考核得分 |
责
任
目
标 |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
10 |
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缺任一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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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 |
10 |
1、全年少于5次执法检查,少一次扣1分;全年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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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提高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
10 |
1、全年无普法教育计划扣2分; 2、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 3.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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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按照行政机关应诉规定,规范和改进应诉工作。 |
5 |
1、受理行政复议不及时,扣2分; 2、行政复议未按期限回复,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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