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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等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30 18:19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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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17〕8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8〕448号)有关精神,2019年市直政府部门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18家事业单位,26个岗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33人,具体信息详见《2019年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重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不限毕业院校,部分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院校),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 

  4.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1983年10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1日以后出生)以下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能力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5年在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聘用过的,和目前仍在编在岗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根据报名要求须同时发送佐证材料扫描件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具体佐证材料见《2019年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报名请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rdos.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1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得中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报名人员需仔细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报名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于1025日18∶00前电话通知本人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未进入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为报名人员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引进人才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调整人才引进计划。 

  (三)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引进岗位要求,采取专业能力测评、实际操作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方式及有关要求见《2019年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考核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分数。 

  (四)体检 

  引进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六)公示 

  根据引进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确定引进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为引进人员办理入职入编手续。 

  四、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伪造相关证书,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 

  2.在考、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人才引进接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本公告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0477-8586683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人事科 

  0477-83349708581908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7-8113883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0477-8586026 

 

  附件: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2).xls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9月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