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水利局预算公开
(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我单位名称为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权转让和交易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加强与水文部门协作,共享水文水资源等信息和情报预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监测预报、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土流失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状况的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重点推进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负责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相关工作。
(10)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指导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负责处理和解决移民定居后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困难。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指导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旗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科研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和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利工程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农牧水利科、水资源管理科、运行管理监督科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政科、河湖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本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包括: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鄂尔多斯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尔多斯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鄂尔多斯市河湖保护中心、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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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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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6903.2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7585.3万元,减少102.5%。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6903.2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6903.2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0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585.3万元,减少10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3240万元纳入对下转移支付,未纳入部门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7.5万元,减少 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结余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26903.2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6903.2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机构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的补充通知》(鄂纪发〔2016〕99号)文件要求,每年预算安排派驻纪检机构工作经费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本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7.57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6人,职业年金较增加66.18万元,养老保险基数调整,预算增加24.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0.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83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预算增加。
(4)农林水支出26556.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利执法监督、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信息管理、其他水利支出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8182.49万元,减少10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对下转移支付,未纳入部门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82.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04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积金补发项目增加,2024年正常缴纳,造成公积金较2023年有所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结余结转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6903.2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6903.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03.26万元,占 100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26903.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934.26万元,占 3.5 %;
项目支出 25969 万元,占 96.5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903.2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585.3 万元,减少 50.6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对下转移支付,未纳入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903.2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585.3 万元,减少 50.6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 10 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其中:
1.派驻派出机构。年初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变动原因:无变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 213.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57 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 5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6万元,减少8.8 %。变动原因:2023年工资调整,补发项增加,导致该笔资金有所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7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5万元,增长48.5 %。变动原因:2024年养老保险基数按照最新标准调整,导致该笔资金有所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73.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18万元,增长890.7 %。变动原因:2024年新增退休6人,增加职业年金66.18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万元,增长 32 %。变动原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40.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2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安排40.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2,增长30.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预算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6556.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182.49万元,减少51.5 %。其中:
1.水利行政运行。年初预算安排692.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56万元,增长3.7%。变动原因:工资基数调整造成该笔资金增加。
2.水利机关服务。年初预算安排6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减少10%,变动的主要原因:2024年由于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对部分资金做出适当调整。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年初预算安排8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14万元,减少66%,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较上一年度做出适当调整,所以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年初预算安排127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72万元,减少10.3%,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安排水权转让维修养护资金列入上对下转移支付,未纳入部门预算。
5.水利前期工作。年初预算安排16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24.75万元,增长231.8%,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安排的水利科技项目1520万元纳入水利前期工作中。
6.水利执法监督。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万元,减少50%,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较上一年度做出适当调整,所以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7.水土保持。年初预算安排12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85万元,减少74.8%,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安排十大孔兑治理资金列入上对下转移支付,未纳入部门预算。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年初预算安排59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94万元,增加95%,变动主要原因:根据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强化了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任务。
9.防汛。年初预算安排20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6万元,减少5%,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较上一年度做出适当调整,所以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10.信息管理。年初预算安排8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50万元,增长100%,变动主要原因:新增信息管理科目。
11.其他水利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0万元,增长201.5%,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调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82.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4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82.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4万元,减少7.8%,变动主要原因:2023年公积金补发项目增加,2024年正常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34.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4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9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2.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1.39%。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万元,减少21.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产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1.9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 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产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1.92万元,比上年预减少4.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没有增减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26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25969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25969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3.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12.9 %。主要原因及支出:办公费3.49万元、邮电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4.8万元、工会经费6.51万元、福利费12.81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2万元、其他交通费57.02万元(包含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和交通补贴)。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交通补贴由社保部门发放,部门未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38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0.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3320.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HW小型无人机1套,价值140万元,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1套,价值900万元,鄂尔多斯智慧水利大数据平台1套(无形资产),价值345万元,住宅基地1块(无形资产),价值375.01万元。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26个,公开项目2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25969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爱丽 联系电话:1394817622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邮箱:ordossl@163.com
电话(传真):0477-85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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