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报告修改、现场勘察等时间)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收费依据:无
七、申请材料:
1.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附初审意见)原件1份;
2.《避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意见原件1份。
八、办理流程:受理→审定→办结
九、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蓄滞洪区的安全与建设规划;
2.建设项目有利于实现蓄滞洪区土地的合理利用;
3.建设项目符合防洪和避洪的要求,《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经批准。
十、办理渠道和办理地址
1.网上办理
登录网址: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http://zwfw.nmg.gov.cn/OrgItem_index?regionCode=150600000000&orgCode=11150600MB1511443H&record=istrue
2.大厅办理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309-323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乘坐K1路、K22路、K30路、伊2路、伊5路、伊7路、康3路、康5路公交车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空港1路CBD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十一、取证方式
1.申请人可到受理地点A区302窗口领取;
2.申请免费邮寄服务;
3.网上反馈办理结果。
十二、咨询方式
电话:0477-8581264/858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