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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开展汛前全面大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发布日期:2021-05-24 15:52 来源: 作者:孙海军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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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21日,市水利局派出两个业务检查指导组分别对全市9个旗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度汛工作开展全面指导和检查。检查指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检查资料等方式,检查指导了水库、淤地坝、水闸、堤防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和安全度汛准备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以“一旗区一清单”的形式反馈,要求汛前完成问题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指导组强调,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树立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把汛前准备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检查指导组要求,一要落实“四预”(预报、预警、预案、预演)要求。汛期前,各旗区务必完成水库、淤地坝等水利工程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公示、培训;修订完善水利工程应急预案和调度运用方案,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特别是完善避险撤离路线图、超标准洪水防御等内容;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汛前将转移避险路线和措施告知群众,接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病险水库汛前制定限制运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超汛限水位运行水库汛前必须完成整改;淤地坝汛期须空库运行。二要强化隐患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逐项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到位。对汛前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应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度汛安全。三要切实抓好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加强对在建项目和除险加固工程度汛安全检查,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进一步落实防洪安全措施。四要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