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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石艳杰检查指导防汛及河长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8-06-04 15:35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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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31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石艳杰,深入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一线检查指导防汛、开展巡河工作。检查过程中,她强调,防汛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河长制工作事关子孙后代,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扎实做好防汛和河长制工作,确保我市黄河流域安全度汛、水质达标。
   
石艳杰
先后实地查看了伊金霍洛旗札萨克水库、泰康路内涝积水点、康巴什区乌兰木伦水库、考考什纳水库、准格尔旗哈拉沟2号淤地坝、打麻沟淤地坝、忽鸡兔沟口淤地坝和达拉特旗罕台川防汛情况及水质监测断面情况。

石艳杰要求,各旗区要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为导向,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限期完成整改;要进行全面细致的防汛隐患检查排查,特别是各类重点目标要再检查、已部署的关键性措施要再落实,切实排除安全隐患;要对各类预案可操作性要再核实、再完善;针对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监测难、预报难、防御难,各旗区一定要做好预警预报工作,落实群防群策机制,加强演练培训,明确转移路线,设立警示标志,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石艳杰强调,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全面履行责任,按照总河长1号令要求,坚持定期巡河,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细化措施办法,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和联合执法。同时要协调推进“一河一策”系统治理,真正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市水务局局长、河长办主任王健,副局长、河长办副主任斯仁闹日布,市水土保持局副局长乔楠及有关旗区政府、水利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