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市政府王昇副秘书长受红碱淖湖长于仁杰副市长委托,深入红碱淖进行巡湖调研。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伊旗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王昇一行在红碱淖通过实地踏勘、听取情况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了红碱淖的现状情况、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湖长制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等,并针对重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王昇认为,各级政府要努力推动蒙陕边界红碱淖段落界工作。整个红碱淖流域不仅涉及我市境内的治理,也涉及到陕西境内的治理,两地的边界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形成联动机制,基于地区利益,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合力。红碱淖的生态环境治理将很难推动,将极大地限制两地百姓利用红碱淖发展经济的前景。两地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建立省(自治区)、市、县(旗)协调机制,积极推进落界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议再次上报自治区政府与陕西省政府协调启动落界工作,一劳永逸地解决蒙陕边界红碱淖段纠纷。
王昇强调,市旗两级层面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虽然与陕西省存在边界纠纷,但这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我市要不折不扣的予以落实。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伊金霍洛旗民政、水利、环保、国土等监管责任部门及相关镇要认真履行河湖长制职责,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王昇要求,市旗两级层面尽快出台“一湖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是各湖长履职尽责的工作指南,是各有关责任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依据。各级河长办组建专门力量,认真开展现状调查、分析存在问题,确定治理目标、提出保护措施。要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监测、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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