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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各二级单位简介

发布日期:2022-07-05 15:48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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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为 鄂 尔多斯市水利 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

( 一 )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局机关文秘 、保密 、信访 、政务公开 、档案管 理等辅 助性工作。

2.承担综 合事务服务 、重 大会议、重要活动等服务、保障工 作。

3承担局机关干部人事 、 机构编制 、 劳动工资、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年度考核 、培训 、离退休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等辅助性工作。

4.承担局机关财务核算 、预决算编制 、绩效考核 、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等基础 性 、 辅助性工作。

5.承担局机关办公设施 、设备运行维护 、 车辆管理事务性工作。

6.承担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 二 )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 21 名 ,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 数 3 名 ( 1 正 2副 )。

二、鄂尔多斯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鄂尔多斯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

( 一 ) 主要职责任务

受市水利局委托,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 市水利局 、东胜区水利局 、康巴什区水利局 的行政执法职责, 以市水利局的名义实行统 一执法 。

1.贯彻 执行水利领域 法律 、 法规、 规章 。

2.依法行使水利领 域监督、检查、 勘测 、取证、调查、 处理 等相 关执法 职权。

3.依法保护水资源 、水利 工程 、 防汛抗旱 、水土保持生 态环 境和水文监测 等水利 设施 。

4.承担河道采砂 、 清障等监督管 理工作 ? 保障 河势稳定与 行 洪畅通。

5.依法征收水行政规费 。

6.配合有关 部门查处涉水利领域 案件。

7.承担东胜区 、康巴什 区水利领域 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

8承担鄂 尔多 斯市水利 局 交办的其他相 关工作 。

( 二 )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 39 名 ,核定科级领 导职数 4 名 ( 1 正 3 副 )。

三 、鄂尔多斯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鄂尔多斯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为鄂尔多斯市水利 局所属相 当于正科级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

( 一 )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市 级实施 监督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 工作。

2.参与 水利 工程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

3.协助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相 关培训工作 。

4.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提 出相关建议。

5.承担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 关工作。

( 二 )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 业编制 20 名 ,核定单位科 级领 导职数 3 名 ( 1 正 2副 )。

四、鄂尔多斯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鄂尔多斯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为 鄂 尔多斯市水利 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一 )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水旱 灾害防御的 技术性 、 辅 助性 工作。

2.参与拟订全市水旱 灾害防御规划 、水旱 灾害防御预案 、 重要河流和水库水旱灾害防御预案 、应 急水量调度方 案及防旱 抗旱 预案 ,协助机关 开展防 洪调度及应 急水量调度相关工作。

3.承担山洪灾害防治 、洪水风险评估 、水旱灾害评价相关工作。

4.承担全市水情 、雨情 、工情 、商情 等信 息收集整理 、水旱灾害统计、 水旱灾害防御效益与减灾效益评估等相关工作。

5.承担全市水旱 灾防御通信 、洪水风险图编 制运用 、雨水情技术检测和预警的相关工作。

6.承担防洪、防凌应 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抢险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

7.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基础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8.承担鄂尔多斯市水利 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 二 )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 21 名 ,核定科级领 导职数 3 名 ( 1 正 2 副 )。

五、鄂尔多斯市河湖保护中心 

鄂 尔多斯市河湖保 护中心 ,为 鄂 尔多斯市水利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 一类事业 单位。

( 一 )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 、规程规 范工作。

2.承担全市河流湖泊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面的技术性 、辅助性工作 。

3.承担水资源保护 、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 理、 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4.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的组织协调 、调度督导与考核考察等辅助性工作。

5.承担水利科技发展规划 、科技成果推广 、 技术咨询服务等 工作 。

6.承担水利科技交流合作和研究相关工作。

7.承担鄂尔多斯市水利 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 二 )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 业编制 21 名 ,核定科级领 导职数 3 名 ( 1 正 2 副 )。

六、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为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 一 ) 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编制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水利计划执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承担水利项目库建设,项目前期储备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水资源论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等有关报告和方案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技术、节水技术、防灾减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管理、智慧水利、水利经济等涉水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承担土壤、水环境等方面基础实验、监测与分析工作。 

3.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市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生态建设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区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相关考核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点流域、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地下水管理和超采区治理、生态补偿、饮用水源地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权转让与交易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7.承担全市水利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以及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技术支撑工作。 

8.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技术支撑工作。 

9.承担全市综合性和重大水利政策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市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技术支撑工作。 

10.承担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 

(1)综合部。承担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会议、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年度考核、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财务部。承担本单位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日常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3)项目前期规划部。承担编制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项目库建设,项目前期储备等行政辅助工作。 

(4)政策法规部。承担全市水利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以及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双随机一公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的行政辅助工作。 

(5)水利科学研究所。承担研究水利发展方向,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技术、节水技术、防灾减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管理、智慧水利、水利经济等涉水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承担土壤、水环境等方面基础实验、监测与分析工作。 

(6)审批服务部。承担选派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承担政务服务审批转办等工作;负责技术审查咨询的行政辅助工作。 

(7)农牧水利部。承担农牧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农村牧区水利、水库移民和农村水电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支撑工作。 

(8)水利工程建设部。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9)水利工程运行部。承担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淤地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稽查等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 

(10)水保工程建设部。承担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生态建设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推动沙棘资源建设、开发、保护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11)水保监督管理站。承担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支撑工作。 

(12)水保监测站。承担水土流失普查、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其效益调查分析、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土流失公告等技术支撑工作。 

(13)水资源保护部。承担取水许可、取水计划、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管理和水务管理等统计年报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十条考核及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点流域、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地下水管理和超采区治理、生态补偿、饮用水源地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资源论证的技术支撑工作。 

(14)节约用水促进部。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15)信息技术应用部。负责水利信息化项目的应用。 

(三) 编制和领导职数

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01名。核定中心领导职数5名(1正,副处级;4副,正科级);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0名(1515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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