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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建立水行政联合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3-05-11 15:47 来源:河湖管理科 作者:河湖管理科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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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河水利委员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与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鄂尔多斯市水行政联合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鄂尔多斯市水行政联合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意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要求,坚持法治原则、问题导向、协同共治,通过建立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合执法、协助调查、案件反馈、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在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协作效用,共同打击鄂尔多斯市水利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特别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水利部门和流域监管机构协作、配合、联动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共同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黄河流域涉水工程、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意见》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分工协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黄河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深化业务交流,广泛宣传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情况和案件办理成效,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发挥水行政部门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强化行政、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协同联动,深化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落细各项具体举措,推动协作机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筑牢黄河安澜的鄂尔多斯生态安全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