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12月25日,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对37家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集中约谈,各相关旗区水利局、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列席。

我市从2020年8月起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了2011年《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已建和在建的1946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集中整治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河湖范围内弃渣”、“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核实、排查认定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会上通报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情况,明确了整改期限,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滨传达了鄂尔多斯市委
书记牛俊雁关于水利部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批示。并强调,各生产建设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倒排时间,不折不扣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工作;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坚守法律底线;要提高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责任;要
确保整改质量,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各企业要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确有困难的要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各旗区水利局和执法局要跟踪掌握各生产建设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要依法处罚,配合市水利局做好后续责任追究、信用监管等工作。
